华亭市河道清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华亭市河道清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亭市河道清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华亭市山寨回族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工程组成主要由河道采砂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及石料加工工程组成,河道采砂工程采砂河段长约1850m,宽约15~80m,开采面积约为7.1hm2。平均开采深度1.2m,开采规模为2.17万m3/a,按照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挖法开采方式;河道清淤工程包括山寨红崖山塘坝至水草沟桥段清淤河段,长约2680m,宽约15~90m,清淤面积约为11.82hm2;山寨东街桥至野狐峡口段清淤河段长约2880m,宽约15~90m,清淤面积约为10.05hm2。开挖深度为0.6m~1.1m,按照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挖法开采方式,工程由挖掘机开挖,自卸式运输车辆转运,石料加工工程设石料加工厂区一座,厂内封闭式石料加工车间,半封闭成品堆放棚等,建设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年加工砂石料规模为8.0万m3/a,并配套建设办公生活设施及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华翰建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5693301812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933-821125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环评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分析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对项目方案分析及现场调查→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确定评价因子、评价范围及评价内容等→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背景;工程概况;工程分析;自然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2)您对当地的环境质量(大气、水、声、生态)是否满意?
(3)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4)您比较关心施工期的哪些环境影响因素?
(5)您比较关心运营期的哪些环境影响因素?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各界人士对此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各界人士对此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