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龙泉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酿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甘肃龙泉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酿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甘肃龙泉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酿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开,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龙泉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酿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崇信县铜城工业园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龙泉老窖酒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红文
联系电话:13739334011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总
联系电话:18093310035
四、环保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只是对厂区进行清扫整理以及将原来贮酒使用的贮酒罐由陶罐更换为不锈钢罐,无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期施工工艺简单,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清扫整理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清洗废水,固体废物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均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2、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
本项目粮食破碎会产生粉尘,粮食粉碎设备上方设置1套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净化,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甲醇,燃烧废气通过8m排气筒直排;废弃酒糟采取全封闭车间暂存并及时清运外卖饲料厂,定期对酒糟堆放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酒厂异味(主要为无组织乙醇),即酒香,由于逸漏量极少,不会造成感官上的不适。
(2)废水治理
锅底水采用固态发酵工艺,与酒糟混合后作为饲料出售,不外排;窖池发酵产生的黄水全部用于回养窖池,不排放;外购新瓶,洗瓶废水中污染物含量极低,这部分废水全部回收后用于厂区绿化浇地,不外排;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定期清运至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治理
项目厂区各类输送机、破碎机、吸排风机等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其噪声经多层墙体的阻隔,并采取的减震、消声措施后,到达厂区的边界时噪声值能得到有效的衰减。
(4)固废处置
酿酒车间产生的酒糟暂存全封闭车间,酒糟日产日清,当做饲料进行外售,不随意丢弃,并定期对酒糟堆放地进行清洁消毒;灌装过程产生的废硅藻土、废酒瓶和瓶盖为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附近乡镇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箱地址:1975860686@qq.com)、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意见。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甘肃龙泉老窖酒业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