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扩建工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平凉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扩建工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凉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甘沟村上下李社雪沟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包括垃圾填埋区、生产生活辅助区及进场道路,项目总占地面积209340.78m2(约0.21km2),其中垃圾填埋区占地193342.0m2、生产生活辅助区占地2498.78m2、进场道路工程占地13500.0m2。工程规模为日平均处理建筑垃圾规模为1200.00m3,填埋场总容积350.0万m3,设计使用年限14.5年。工程设计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处理建筑垃圾24.0万m³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凉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扩建工程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399332091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933-821125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环评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分析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对项目方案分析及现场调查→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确定评价因子、评价范围及评价内容等→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背景;工程概况;工程分析;自然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2)您对当地的环境质量(大气、水、声、生态)是否满意?
(3)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4)您比较关心施工期的哪些环境影响因素?
(5)您比较关心运营期的哪些环境影响因素?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各界人士对此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各界人士对此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