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达溪河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台县达溪河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封禁围栏安装91公里,补植稀林100公顷,制作安装宣传警示牌135块,安装配套智能监测设施66套等水源涵养工程及配套设施。
(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对寺峪川、前头沟、南河等16条沟道进行治理,实施新建生态护岸55公里、固床潜堰31个、坡面生态修复12公顷、生态隔离带18公顷等水保工程及配套设施。
(三)生态廊道系统治理工程:在百里镇、梁原乡、中台镇康家沟村等19个镇村,实施新(改)建生态护岸12公里、生态步道11公里,保护和修复河道湿(滩)地2公顷等治理工程及配套设施。
(四)新建水源工程:在寺峪川河上新建挡水堰1座,通过引水管道提引水至现有横渠水厂,解决横渠水厂水源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联系人:杨花
联系电话:19809339393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933-821125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环评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分析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对项目方案分析及现场调查→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确定评价因子、评价范围及评价内容等→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背景;工程概况;工程分析;自然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2)您对当地的环境质量(大气、水、声、生态)是否满意?
(3)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4)您比较关心施工期的哪些环境影响因素?
(5)您比较关心运营期的哪些环境影响因素?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各界人士对此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各界人士对此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