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局正式挂牌成立
6月13日,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局挂牌仪式在平凉举行,标志着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局正式组建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颉喜东,平凉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马琦,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局调研员郑奇及平凉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班子成员参加挂牌仪式。
在挂牌仪式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颉喜东强调,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具体措施,必将有效力推生态环境监管从“督企”到“督政”与“督企”并重的转变,增强生态环境监管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颉喜东指出,新组建的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局,作为省生态环境厅派出机构,负责平凉和庆阳2个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启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新征程。组建后,第四督察局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督察工作的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监督辖区内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局临时负责人表示,第四督察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不辱使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廉洁奉公,全力推动督察工作落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