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城区水源地环境保护及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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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5-30
静宁县城区水源地环境保护及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自助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灵台县上良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26日组织召开了《静宁县城区水源地环境保护及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28日(公告日期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静宁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高站长 联系电话:15293331214
通讯地址:平凉市静宁县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单位:甘肃泾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933-8693665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玄鹤路东侧金江名都商贸楼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