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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飞云镇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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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7-19

泾川县飞云镇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泾川县飞云镇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开,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泾川县飞云镇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泾川县飞云镇东高寺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泾川县飞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1399339954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总

联系电话:18093310035

四、环保对策与措施

(1)废气治理

裂解系统产生的不凝气采用加热室燃烧处置,为热裂解系统供热;加热室燃烧废气采用“双碱法除尘脱硫脱酸+陶瓷环过滤脱水+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2)废水治理

生活垃圾场区内不暂存,直接送入热解反应釜内,反应釜内会产生少量渗滤液,反应釜外无渗滤液产生;裂解气冷凝废水用于裂解气冷却水补水,冷凝循环用水经冷却水池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脱硫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用于石灰制浆及湿法脱硫用水;所有废水均不外排;

(3)噪声治理

拟建项目产噪设备均位于室内,减震安装。项目周边200m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

(4)固废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直接进入裂解反应釜处置;生产固废中炭黑、裂解油收集暂存后直接外售;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厂家处理;不可热解垃圾(砖瓦、玻璃、煤渣等无机物)定期运至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脱酸石膏作为建材外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箱地址:513212011@qq.com)、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意见。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泾川县飞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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