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平凉市庄浪县刘家湾至新庄沟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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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自助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庄浪县水利工程建设站于2021年12月26日组织召开了《葫芦河平凉市庄浪县刘家湾至新庄沟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2年01月24日(公告日期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庄浪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联系人:何站长 联系电话:13993374882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利局
验收调查单位:甘肃泾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933-8693665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苑7号楼301号营业房
葫芦河平凉市庄浪县刘家湾至新庄沟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